物品采购及财务报销制度
1.物品采购和财务报销须严格遵守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持财出一笔,物出一门的原则,加强内部管理。明确分工、相互牵制。
2.学校各处室及班级物品时,须先向总务处申请,报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安排购买,对实物必须由仓库保管验收入库,对大额款项的采购,统筹安排,纳入本年度顶算,最大限度做到物尽其用。
3,学校各处室、系部一切正常费用支出,严格做到以下几项要求:
(1)报销票据是财务局监制或税务局监制的收据或票据
(2)经济行为的发生真实,合法。
(3)报销程序需先经财务审核、经办人签字,总务处对其支出进行费用说明,校长签字同意,方可报销。对结算方式严格按财务制制度执行。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总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