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 同学:
首先祝贺你通过三年的不懈地努力,即将顺利毕业!在求学的过程中,你受到了国家的资助、学校的关心和家长的呵护,相信你毕业后,一定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充分施展才华,回报社会。
现在,需要提醒你的是: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暂行)》,贷款学生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归还利息,在毕业之后的第三年必须开始归还本金。因此,你在校期间办理的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自己承担利息,结息日为每年12月20日(合同规定)。现将有关流程告知如下:
一、学生正常还款流程
1、借款学生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查询本年度应自担的本息金额,并及时更新系统中的j9九游会官方网站国际的联系方式。为避免造成被动违约,系统会在还款日前5天向你的手机发送还款提示短信,请你务必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变更自己的手机号码。
2、按时还本付息。至少应于固定还款日5日前将本年度应还本息存于还款账户或充值到借款合同约定的“支付宝”账户。为防止少量差额导致还款失败,同学们存入还款金额时请多存10元,多出的部分不会被扣除。
二、学生办理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是指贷款学生一次性将签订的所有合同中的一个合同上的贷款本息还完。提前偿还的贷款包括贷款本金和利息。利息按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借款学生在每年的1月至10月均可申请办理提前还款。流程如下:借款学生于1月至10月的10日前在“学生在线系统”或入学前生源所在地县、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网上申请)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同时将足额资金存入还款账户或充值到借款合同约定的“支付宝”账户。
三、专转本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
学生毕业后专科升入本科,需要在毕业当年8月1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合同、学生证等)到县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由财政支付利息。县资助中心受理学生变更申请后,系统中录入相关变更信息,打印《就学信息变更单》,经学生及县资助中心签字确认后生效。如学生继续攻读学位但未及时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国家开发银行将按期计算学生个人利息,如学生未按时归还就属于违约行为。
四、贷款毕业学生未按期归还利息或本金的后果
1、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视为失约惩戒,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2、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发银行将对多次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学生视为失信惩戒。一是将违约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限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和使用;二是将学生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三是违约学生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国家开发银行有权利通过诉讼程序向法院起诉违约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以便强制回收贷款。
3、对于严重的违约行为,可以在不通知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助学贷款网等相关媒体公布违约学生的诚信记录。
如果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和利息,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与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开发银行将把你的个人信息记入金融诚信系统。这将给你和你的共同借款人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学校资助中心温馨提示你在繁忙的工作学习之余,不要忘了每年在12月20日前将需要归还的利息和本金存入还款账户或充值到借款合同约定的“支付宝”账户。
祝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九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