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护理专业教师5名,畜牧兽医专业教师2名,详见《2023年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验;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现役军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服务期未满的特岗计划教师,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在民办教育机构或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未解除人事、
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交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或者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如出现纠纷由应聘者自负责任。
(二)学历、学位条件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对应学士学位、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对应硕士学位及以上。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方法详见《阜新高专招聘系统操作手册》(个人)(附件2),报名咨询电话: 0418-2290223。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8:00至6月16日16:00,逾期系统将关闭,报名不予受理。
(二)注意事项
1.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调整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报名人员要认真对照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是否完全一致,不完全一致的请不要申请报考,后果自负。
3.报名人员自报名至聘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招聘组织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阜新高等专科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护理专业教师:护理学专业知识;
畜牧兽医专业教师:畜牧兽医专业知识。
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请于2023年6月28日——6月30日登录报名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
3.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参加笔试,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通过报名网站查询,请笔试后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5. 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分数查询。
(二)资格复审:笔试通过后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请考生笔试结束后关注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公示及资格复审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为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包括试讲和实际操作两个环节。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和实际操作各占5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即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用。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请于资格复审后关注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四)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本次笔试和面试分数权重比例为4:6,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分数×40% 面试分数×60%的总和。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人选确定:体检人选根据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由阜新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2.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要求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的时间和地点通过阜新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
(二)考核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阜新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再进行递补。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劳动报酬标准:试用期满勤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考勤、考核及工作完成情况,发放500元/月绩效补贴;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七、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按管理权限由阜新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全程监督。对有下列行为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经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 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 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
本公告由阜新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418—229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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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6月5日